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。1953年由广东华南文艺学院、湖北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术专 科学校等三校合并而成立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其前身。1958年学校南迁广州,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 本科生。据2014年4月学院官网显示,学院曾为国家文化部部属高校,现为广东省省属高校。
截至2015年12月,广州美术学院有昌岗和大学城两个校区,总占地面积564亩,总建筑面积36.25万平方米;有 专任教师400余人,其中在职教授62人,副教授142人;下设8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,开办29 个普通本科专业,有各类在校生8575人
学校教师获得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教育部规划课题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在内 的多项高层次科研项目。
美术设计类:素描、色彩、速写 美术学:美术知识与作品鉴赏 书法类:书法、线描、篆刻
重庆考点: | 广东考点: |
素描:五十岁左右男中年默写 色彩:静物线稿 速写:内容节选自《背影》2个以上 的场景默写 |
素描:人物头像 色彩:静物造型 速写:人物场景组合 |
广州考点: | 成都考点: |
素描:铁锤,白布,铁块,报纸 色彩:铁锤,白布,铁块,报纸 速写:照片,女青年抱着小孩默写 |
素描:素描雕像画成真人 色彩:静物 速写:两个干杯的人,第三个随意 |
考题: | |
素描:人物头像造型》 色彩:色彩静物造型 速写:默写三个人 |
非广东省考生综合=文化总分÷文化满分×30+专业总分÷专业满分×70 广东省综合分=专业成绩×70%+文化成绩×30%
广东省外: 1. “书法类”书法学专业: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,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优 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。如综合分相同,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。
2. “理论类”美术学专业: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,并取得合格证(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),校考专业成 绩(即参加《美术知识与作品赏析》科目考试成绩)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,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, 择优录取。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。如文化成绩相同,则文科生优先。同一省份,美术学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 人。
3. “造型类”各专业: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,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如综合 分相同,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。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,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。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 ,则按综合分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,确定录取专业。同一省份,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
4. “设计类”各专业: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,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如综合 分相同,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。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,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。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 专业志愿,则按综合分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,确定录取专业。同一省份,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0人。
5. 工业设计、建筑学、风景园林专业: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,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,根据考 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,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。如文化成绩相同,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。录取专业的确定,按文化 成绩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。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。
6. 艺术教育专业: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,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(按满分300分计算,满分不是300分的按该比例折 算),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文科类本科分数线,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,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 。如文化成绩相同,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。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。
7. 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,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 ,将予以退档。
8. 个别省份(例如海南省)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、标准分等多种分制,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、排名及录取。
9. 我校在上海、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(提前)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,在一市一省的录取原则按照在上海、浙江公布的方案及 有关办法执行。
10.在江苏省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:在投档考生中,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,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,择优录取。如文化 成绩相同,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择优录取(等级顺序为A+A+→A+A→A+B+→AA→A+B→AB+→A+C→AB→B+B+→AC→B+B→B +C→BB→BC)。录取专业的确定,按文化成绩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。
无明确单科限制